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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中标

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0米高一级纯电动公交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2 09: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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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2-工05-015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项目名称:10米高一级纯电动公交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56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56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10米高一级纯电动公交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2、招标编号:22-工05-015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3、招标控制价:A.10米高一级纯电动公交客车100万元/辆(不含动力电池),中标价高于上海市10米高一级纯电动购置补贴上限时,以补贴上限为最终合同价;B.动力电池采用租赁方式,电池租赁(含维护、检测、监控、动力电池整套火灾抑制装置;车载终端及信息平台)8年,控制价13万元/年/车(行驶里程若未达到补贴标准,按合同约定结算),支付条件按上海市最新补贴政策执行,以补贴上限为最终合同租赁价。开标时超过招标控制价及最新政策标准(如有)的投标视为无效标。4、招标内容:A.91辆10米高一级纯电动公交客车,使用单位为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B.91套电池租赁(含维护、检测、监控、动力电池整套火灾抑制装置;车载终端及信息平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要求)5、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天内完成全部车辆上牌并验收合格交付,车辆验收服务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范围内(如有)。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天内完成全部车辆上牌并验收合格交付,车辆验收服务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范围内(如有)。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面向客车生产单位。(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完成登记入库。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客车生产单位,成员单位为动力电池生产单位或其指定唯一经销服务商。(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若未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2日 至2022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1楼

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联合体协议(原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招标文件领取,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合格投标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提交的纸质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单位须保证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单位或填表者承担。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地点疫情防控要求:相关人员在进入开评标场所前,应当佩戴N95或者KN95口罩、扫描"场所码"或"数字哨兵"、测量体(额)温、实名登记;进入开评标场所后,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杜绝聚集,不得在场所内随意走动,不得在磋商过程中进出磋商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我公司:(1)随申码红码、黄码或无法提供随申码的;(2)无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抽样证明的;(3)未佩戴N95或KN95口罩;(4)体(额)温复测≥37.3℃的;(5)发热、咳嗽、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乏力、气促等症状的新冠肺炎可疑患者;(6)属于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管理期间的;(7)不配合磋商场所疫情管理规定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成山路990号1603室

联系方式:郭老师021-50186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联系方式:冯霞婷、应璧竹13816359687、17621535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应璧竹、杨晓雨

电话:17621535330、16621636613


沪公网安备 31011302006542号